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签署的“特定独资企业转让方式或双方相互授权”及特定意思或授权方身份证扫描件(本人签名);应当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当事人的财务管理、授权期限
3.公司章程议案(由公司董事长签署)
4.变更相关备案事项,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名称变更:中小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律法规、行政事务规章和国务院办公厅决策要求变更公司名称的,不申请批准,提交相关许可文件或经营管理许可证复印件
(二)变更经营范围:法律法规、行政事务规章和国务院办公厅决策规定不得审批经营范围的,提交相关许可文件或者经营管理许可证复印件;法律法规和行政事务规章规定经营范围的变更不得报经相关机构批准的,应当提交相关机构的批准文件
(三)注册资本变动情况:第三方股东(董事、监事)增资情况登记表、股东会决议或公司股东的书面决定或国有资本监管的批准文件、机构按规定出具的验资调查报告;注册资本减少的,提交刊登资本减少公示的报纸样本;法律法规、行政事务规章和国务院办公厅决策要求不核准注册资本的,提交相关许可文件或经营管理许可证复印件
(四)资产准备金变动情况:机构按照规定出具的验资调查报告
(5)变更住所:现有房产出具的资产复印件;租房并提交租赁合同复印件或复印件、出租人资产复印件;无法出示已发行资产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申请确认复印件;法律法规、行政事务规章和国务院办公厅决策要求不得对住所进行许可检查的,提交相关机构的许可文件或者经营管理许可证
(六)变更董事长姓名:公司(本公司)董事长的通知、股东大会决议或监事会决议或公司签署的书面决定或其他任免文件及董事长证书复印件;法律法规、行政事务规章和国务院办公厅决策要求发生变化的,董事长不得申请检查批准,并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七)中小企业类别变更: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或股东书面决定;法律法规、行政事务规章和国务院办公厅的决策要求改变中小企业类别。不办理准独资企业转让许可,提交相关许可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
(8)经营期限变更:法律法规、行政事务规章和国务院办公厅决策要求变更经营期限不申请检查许可的,提交相关许可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股东或董事独资企业名称变更:第三方股东(董事、监事)增资登记,公司股东或董事、监事名称变更的确认,公司整体新股东或董事、监事的立法确认或一般合伙证明复印件
(10)股东变更:股东大会决议、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结算确认、公司整体新股东立法确认或一般合伙证明复印件;国务院办公厅的规章、行政事务规则和决策要求发生变化的,公司股东不得申请批准,并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
5.行政机关发布的行政事务备案通知及其他原始资料的全套
6.控股公司中小企业许可证;提交复印件的,应注明“与复印件完全一致”,公司股东应领取公司印章或签名;需要公司股东签字,公司股东一般为合伙人,自行签字;一般来说,合伙企业以外的公司股东领取公司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