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慢的,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省内各地经常会设立一些子公司,那么它的变更必须提交什么材料呢?我已经收集和总结了,希望对你有进一步的帮助。
1.企业董事长签署的《子公司变更登记申请报告》(企业回执盖章);
2.企业签署的《特定含义或相互授权方确认书》(企业回执章)和扫描的特定含义或授权方身份证(本人签名);应当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当事人的财务管理、授权交付期限。
3.法规、行政事务规章要求子公司未经许可变更登记事项的,提交相关许可文件或经营管理许可证复印件;
4.因变更公司名称而申请同时变更子公司名称的,应当向企业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准予变更登记申请表》复印件和变更后的企业《控股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子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应当提交控股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存档;变更后,子公司的业务范围涉及法律法规、行政事务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决策层。立案前不得申请新项目许可,并提交相关许可文件或经营管理许可证或执照复印件;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企业的经营范围。
6.子公司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变更经营场所的申请确认;提交现有房地产发行的资产复印件;提交租赁合同复印件或复印件及出租人出租房屋的房产证;提交房地产经理变更注册地址的单位的确认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开发商的销售许可证明,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出租人提交的酒店、餐厅营业执照复印件。
7.子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企业出具的解聘文件和新负责人的任命通知;填写负责人通知。
8.将子公司的营业执照存档。
注:本国际标准适用于根据《劳动法》和《企业登记注册地址变更管理的必要性》设立的子公司。对于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各类产品,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标注“与复印件完全相同”,并加盖企业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