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联合体法人协议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变更月30日内向登记机关(原登记的工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和护照: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的承诺函(企业加盖公章),应明确委托事项和当事人的权限;
3.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4.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名单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粘贴在表格中);
5.企业法人许可证原件;
6.立法、行政事务法规明确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经相关机构批准的,还应当提交相关机构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