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委任和选举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书》(公司加盖公章出售);
3.委任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本人签字);
4.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的决议;
5.《公司章程法》或新的公司章程;
6.查询证明章或下级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申请表;
7.机构营业执照正确并存档;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委任、选举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书》(公司加盖公章);
3.委任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本人签字);
4.章程议案(法定代表人签署);
5.新公司住所证明;(租赁合同及相应的房屋产权证)
6.机构营业执照原件;
1.上市公司出售申请表(立案)2。股东大会同意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办公身份的决议,应由全体大股东签署,法人股的领取应加盖公司近3年的公章。新法定代表人及任职人员的身份证及信函复印件4份。公安部门应提交上述四条中的资料及旧营业执照正、副本5份。获得新营业执照的注意事项:
1.变更法定代表人,需刻制财团法人印章。联合体法人盖章所需资料见附件1。2.变更法定代表人,需到质监局、税务部门进行变更。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委任、选举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书》(公司加盖公章);
3.委任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本人签字);
4.章程议案(法定代表人签署);
5.机构营业执照正确并存档;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委任、选举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书》(公司加盖公章);
4.委任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本人签字);
5.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的决议;
6.章程议案(法定代表人签署);
7.机构营业执照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