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近日,开曼群岛国际税务合作部(以下简称“DITC”)发布了关于CRS、FATCA和经济实体(以下简称“ES”)申报的最新公告。
在公告中,DITC明确了2019-2020年开曼公司/开曼基金的CRS、FATCA和es的申报要求、截止时间和注意事项。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具体情况。
7月31日,是重要时间节点
针对CRSFATCA的申报
在公告中,DITC表示目前没有计划推迟CRS和FATCA报告的截止日期。因此,要求开曼公司及相关金融机构尽快做好申请准备,确保在7月31日截止日期前能够顺利提交。
有报告义务的金融机构需要填写CRS备案声明和CRS合规表,包括信托受托人的记录。否则构成违规。
与个人有关的税务识别号码(TIN ),包括账户持有人和控制人的出生日期,应在金融机构存档。对于新账户,除非要报告的管辖区不签发或不提供税务识别号,否则相关出生日期信息可以自证。
申报开曼公司/开曼群岛FATCA和CRS的截止日期(201920):
针对经济实质(ES)申报
2020年11月12日,DITC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样本表格,供要求提交2019年经济物质申报表的实体提供信息。从这些申报表格的示例中可以看出,经济实体申报现在明确分为两个部分:
提交经济实质通知书(ESN)
经济实质通知(ES通知)可以识别一个实体是否是从事相关活动的相关实体,是提交周年申报表的先决条件。提交年度报表有助于实体确保良好的声誉。
提交经济实质申报表(ESR)
通过经济实体申报(ES Return)机制,已提交经济实体通知并确认从事相关活动的实体可以向DITC提供所需信息和适用的证明,以便DITC评估该实体是否符合经济实体测试的要求。
关于提交经济实质申报表(ES Return)的截止日期总结如下:
如未按法规满足经济实质申报(ES Return),有何后果?
根据开曼经济实体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果满足经济实体测试并从事相关业务的“相关实体”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整理并向DITC提交所需的经济实体申报表(es申报表), DITC可能会对其处以6100美元的罚款,如果未能遵守规定,则每晚罚款610美元。
对于上述“相关实体”和“相关活动”,DITC开曼当局以前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明确的定义和范围,具体如下:
相关实体(Relevant Entity)
根据开曼群岛经济实体法的定义,“相关实体”是指:
根据《公司法》在开曼群岛注册为外国公司的所有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和非开曼群岛公司。
相关活动(RelevantActivity)
根据开曼群岛经济实体法的相关规定,为满足ES测试的要求,“相关实体”必须在开曼群岛从事与“相关活动”相关的“CIGA”。
相关活动包括九大类:控股公司业务、总部业务、基金管理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知识产权业务、航运业务、分销及服务中心业务、银行业务和保险业务。请联系辛凯投资专业顾问对每个相应的核心创收活动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