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税款被稽查至2021年,罚超40万元 ,你准备好
2022-01-14 10: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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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某电商公司接到行政处罚通知,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分别被罚款239,948.82元和168,047.13元。处罚原因是该电商公司在2016年偷税漏税。

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在中国,企业和其他收益性组织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已经进口货物的劳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

据珠海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调查,

2016年,天猫商城上述电商企业网上销售额(含税)为212260.1元,淘宝店铺网上销售额(含税)为235140元,阿里巴巴商城网上销售额(含税)为40855.1元,JD.COM商城网上销售额(含税)为521元。

全年少缴增值税336,094.26元,企业所得税479,897.63元。

从上面可以发现,电商公司2016年含税销售额近300万,少缴税款总额超过81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对偷税、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上述电商企业不仅要交80多万的税,还要交至少40万的罚款。

工资+罚款,接近销售额的一半,岂不是物超所值?

这次国家真的玩了!

你有没有发现上述案件是2019年审计的,处罚是因为2016年偷税漏税?

国家建立完整的大数据税务监管可能需要一个过程,但你有没有发现,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可以随时获取庞大、准确的大数据,用于退税?

此外,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以及交易信息进行记录和保存,并保证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且商品和服务信息及交易信息的存储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得少于三年。

2电子商务法

可能有人会奇怪,为什么以前的政策这么宽松,现在要有一部电商法,不会降低电商行业的存活率?

事实上,2013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立法进程,直到2018年8月31日才通过。这是唯一通过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法律。

这项立法动议其实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1.商务部《中国电子商务报告2017》显示,2017年,电子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达29227亿元,创造直接就业机会130多万个。

2018年上半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7.4%,这意味着截至2018年上半年,100元中有17.4元的社会消费品是通过电子商务消费的。

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也是经济纠纷最集中的领域,如物流纠纷、假冒伪劣产品等。

2017年南沙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中,有7起与电子商务相关。

经过综合考虑,颁布了《电子商务法》,以规范电子商务市场。

第二,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调节居民财富和收入平衡的重要手段。

国家需要税收来承担社会发展的各种公共支出和其他支出。

我们通过国家财政收支表可以发现,80%以上的财政收入来自各种税收,年度财政收支不平衡,支出总是高于收入。

目前国家正在参与全球经济结构的竞争(对抗美国和美国),同时国内经济也面临着人口老龄化、房地产、环境、医疗等诸多复杂问题,都需要税收的支持。

所以国家只会越来越重视税收,不会容忍偷税漏税。

3电子商务企业增税思路

1.商店可以注册为个人独资或有限合伙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因此,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对企业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能够核定征收,可以节省70%左右的税收。

2.2019年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措施。

销售额高的电商公司或许可以把门店拆分成年销售额在120万以下的门店,符合微利小企业的标准。

不仅可以免征增值税,还可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电子商务法》第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登记市场主体。但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和家庭手工业产品,利用自身技能从事便民劳务活动和依法不需要许可的零星小额交易,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需要登记的个人除外。

仔细研究一下这个规定,你会发现电商法还是留有一定的增税空间空。

(1)分销商在微信业务中通过分享图片和链接获得的收入,是否可以定义为劳务收入,或者说个体户行为是零星的小额交易?

(2)微信业务分销商的收入是否总会超过零星小额交易的额度?

(3)零星小额交易限额如何界定?

让我们一起思考以上三点。我们可以大胆地做出这样的假设。我们结算交易的时候,在零星小额交易的金额下,是否可以控制每次结算的金额?这样,我们不仅可以根据每年合并的劳务收入计算纳税(《个人所得税法》),还可以登记市场主体(《电子商务法》)。

我再问你一个问题。以现在的技术,很容易把每次结算控制在一定金额以下?还很难实现吗?

以上只是我们的假设,大家可以自己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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