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了怎么办?2021年最新规定!
2021-11-03 09:00: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号)对纳税人遗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作出了新的规定,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手续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9号)的相关规定无效。 下表总结了“新政”和“新政”的区别,供您参考。~ _新政与旧改同时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纳税人,可以使用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挂失前经证明一致,购买方可使用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申报单》或《遗失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申报单》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如果在损失发生前未进行认证,买方应以卖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一致的,可使用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将保留专用发票记账副本和证书副本,以备将来参考。 遗失抵扣联纳税人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联的,可以使用相应发票的发票联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者退税凭证。如挂失前已证明一致,可使用专用发票登记深圳公司,并留存复印件备查。遗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进行联合认证,专用发票复印件可留存备查。 遗失发票复印件纳税人遗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复印件的,可以使用相应发票的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 一般纳税人遗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专用发票抵扣联可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将留存备查。 提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税务机关不断提升“信息化治税”能力和水平,实现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纳税申报信息共享共享。 纳税人遗失发票联和发票抵扣联后,不再需要到税务机关申请开具《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申报表凭证》,但相应发票的其他基础联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我们的优势
上门服务

支持POS机刷卡

最快1小时上门交接资料

专业服务

具有10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严格按照新三板财务标准做账

价格透明

拒绝隐形消费

价格全称透明合理

支付随心

支付宝扫码支付、POS机刷卡

微信扫码支付、现金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