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马上要用!两部门明确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
2021-10-29 09:37:17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慈善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第99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现将慈善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1 .个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其他国家机关。对教育、扶贫、扶贫等公益事业的捐赠(以下简称公益捐赠),发生的公益捐赠,可以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前款所称国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包括依法设立或者登记,并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条件的慈善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群众组织。 2.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捐赠货币资产的,按照实际捐赠金额确定;(二)捐赠的股权、房产,按个人持有的房产原值计算;(3)捐赠股权、不动产以外的非货币性资产,按照非货币性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 3.居民个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扣除公益捐赠费用: (一)居民个人公益捐赠费用可以从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利息分红收入、偶然收入(以下简称深圳2021注册公司流程中的分类收入)、综合收入或者营业收入中扣除。 当期不能从一个收入项目中扣除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根据需要从其他收入项目中扣除;(二)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应当从综合收益和营业收入中扣除,扣除限额分别为当年综合收益和营业收入应纳税所得额的30%;从分类收入中扣除的,扣除限额为当月分类收入应纳税所得额的30%;(三)居民个人根据各项收入、公益捐赠支出和适用税率,自行决定公益捐赠支出从综合所得、分类所得和营业收入中扣除的顺序。 4.居民个人从综合所得中扣除公益性捐赠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可以选择在代扣代缴、预缴时扣除,也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 个人在预扣预缴时选择扣除的,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扣除限额,捐赠月份的扣除限额为截止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的30%(全额扣除按其规定执行,下同)。 从两个以上地方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收入,从一个地方扣除,选择后当年不得变动。 (2)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时不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结算时扣除。 (三)居民个人取得年度一次性奖金、股权激励等收入,未按规定纳入综合所得而采用单独计税方法的,公益捐赠支出的扣除按本公告分类收入的扣除规定处理。 5.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以从捐赠当月取得的分类收入中扣除。 当月分类收入从未扣除的公益捐赠支出中扣除,可按下列规定追溯扣除: (一)扣缴义务人已扣缴但尚未缴清税款的,居民个人可向扣缴义务人申请追溯扣除,退还已扣税款。 (二)扣缴义务人已经代扣代缴税款的,居民个人可以自公益捐赠之日起90日内,请求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申请更正、申报、补办扣除,由税务机关和扣缴义务人办理。 (三)居民自行申报纳税的,可以自公益捐赠之日起9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申报、补办抵扣。 个人捐赠当月有多项分类收入的,从其中一项分类收入中扣除。 已从分类收入中扣除的公益捐赠支出,不调整为其他收入扣除。 6.从营业收入中扣除公益捐赠,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个体工商户发生的公益捐赠,从其营业收入中扣除。 (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个人投资者按照捐赠年度合伙企业的分配比例(个人独资企业的分配比例为100%)计算归属于每个个人投资者的公益捐赠支出,个人投资者将其所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公益捐赠支出与本人需要从营业收入中扣除的其他公益捐赠支出合并,从营业收入中扣除。 (三)公益捐赠支出从营业收入中扣除的,可以在预缴税款时或者汇算清缴时扣除。 (四)营业收入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的,不得扣除公益捐赠支出。 七、非居民个人用于公益捐赠的支出,不超过公益捐赠支出发生当月应纳税所得额的30%,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取之不尽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从营业收入中扣除。 非居民个人可以按照规定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公益捐赠支出,但未实际扣除的,可以按照本公告第五条的规定进行弥补扣除。 八、国务院关于公益性捐赠全额税前扣除的规定,按照本规定执行。 同时个人会发生扣除30%全额扣除的公益捐赠费用,由个人自行选择扣除顺序。 九、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在接受个人捐赠时,应当按照规定出具捐赠票据;个人索要捐赠票据的,应当出具。 个人在进行公益捐赠时未及时取得捐赠票据的,可以凭公益捐赠银行支付凭证暂予扣除,并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公益捐赠银行支付凭证复印件。 个人应当自捐赠之日起90日内向扣缴义务人提供补充捐赠票据。个人未按规定提供捐赠票据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职工开展公益捐赠,纳税人可通过汇总捐赠票据和职工名单进行扣除。 十、个人通过扣缴义务人享受公益捐赠扣除政策的,应当告知扣缴义务人符合条件可以扣除的公益捐赠金额,并提供捐赠票据复印件,其中捐赠的股权、房产还应当出示财产原值证明。 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扣除税款,并告知纳税人公益捐赠的扣除金额。 个人自行办理慈善捐赠扣除或者扣缴义务人自行办理慈善捐赠扣除的,应当在申报时提交《个人所得税慈善捐赠扣除明细表》(见附件)。 个人应保存捐赠票据五年。 XI。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个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能够按照本公告规定从分类收入中扣除的,可以在2021年1月31日前通过扣缴义务人向征收税款的税务机关提出追溯扣除申请,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办理。 特此宣布。 附件:用于慈善事业的个人所得税捐赠抵扣清单(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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