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也需要交税。如何合理避税,获得更多年终奖,是大家都很珍惜的难题。以上税务所小系列将说明年终奖的合理避税方法。
由于2008年有限公司注册最终奖多次颁发,对于员工来说,年初重复使用的收入较低,相应的税收水平和税率大幅提高。2005年,商务部出台了以年终奖计算的优惠税率。
需要根据年终奖计算税收折现率。如果员工1月份的收入已经超过免征额,可以将1月份获得的年平均重用奖乘以12,根据获得的结果确定该年终奖的相同税率和快速扣除。
年终奖励临界点的合理避税:
通常因为奖税临界点的难度,最终获得的钱可能会被扣很多。这个时候,合理避税就成了被迫注册有限公司的难题。
到了年终奖的临界点,如果你少了1元,多了1元,你交的税就会大不一样:
交18001元比18000元多1154.1元;
交54001元比54000元多4950.2元;
缴纳10.8万元,比10.8万元多4950.25元;
缴纳42万元,比42万元多19250.3元;
缴纳66万元,比66万元多30250.35元;
交96万1比96万多88000.45元。"
之后,相关财务人员进一步确认了这些临界点的真实性,划分了“不交税”年终奖金额的“盲区”,即(18001元至19283.33元);(54001元至60187.50元);(108001元至114600元);(420001元至447500元);(660001元至706538.46元);(960001元到1120000元)。
平衡月薪和年终奖合理避税方法
我们可以通过分享佣金、年终奖等大额收入来降低员工收入的纳税水平,降低税率。比如后面提到的一些税收临界点,在发放年终奖的时候,可以将1月份的收入和年终奖进行平衡,尽可能的将收入纳入到较低的纳税档次,相应的税率会与之相比降低,从而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
社会福利合理避税
年终奖收入的多元化,除了再利用支票收入,公司还可以考虑增加员工的社会福利。比如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这是一种不良的做法,既增加了员工的社会福利,又提高了员工的素质,在一定程度上也达到了合理避税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