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注册公司」问:餐饮业销售外购食品是否缴增值税
2021-03-16 19:02:00

[谜题]

餐饮企业销售粽子等外包包装乳制品(饮料和公共销售处除外)时,是否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

【答案】<上海浦东注册公司/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组织法》,明确规定:

第一条在中华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原材料、修理修配劳务、出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法缴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组织法》(司法部、国家研究院

局令第52号,2008年)明确规定:

“第八条纳税人兼营应税活动和货物或者非应税服务的,应税活动的营业额与货物或者非应税服务的营业额应当分别核算,应税活动的营业额应当缴纳营业税,货物或者非应税服务的营业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单独核算的,由专人负责

行政机关批准其应税行为的周转。“上海浦东注册公司

符合明确规定,餐饮企业销售粽子等外包包装乳制品(非饮料和公共销售局),属于餐饮企业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的行为,应单独计算应税行为和货物的营业额。支付货物的营业额

,不付款

;未单独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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