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农业“做市商”可以获得资金支持。昨日,我市重启2019年高校学生设立的新型农业创业支持项目审批管理,6月30日前各区农业和农村居民部门、财政部门将确认审批花名册。更多创业公共服务信息,请关注平台!关注我们,更多精彩细节和公共服务等着你!
在政府机构的大力支持下,更多的贫困大学生返乡创业。记者从市农业和农村居民局了解到,《天津市人民政府联络部关于印发支持大学生农业各领域创业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和《市农业和公安局关于培育和支持农业新业务主体的八项政策》专门支持大学生农业创业,特别是设立农业新业务主体,奖励额度相同,但对申请者不重复奖励。
根据要求,支持仅在我市农村居民中创业、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大学生(含高校),在厦门创办新的农业经营实体,即创办中产农场,从贫困的广州公司、农业中小企业、农业社会公共服务组织等转移农业专业知识成员。经本市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经营一年以上,开立上一年人均销售额10元的独立金融机构账户的,可由一人到所在地镇(街)审批,最后由市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通过审批的主营业务每年可获得10万元奖励,最长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