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第四条)创新税收征管体制。
为了降低生产成本,理顺责任关系,改变征管输出动力,为纳税提供越来越多的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省、省属公司可以将以下国税、地税转移安排兼并,全面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责任。
为了改变医疗保险基金征收管理的输出动力,将各种社会保险费,如明显的养老保险费、明显的医疗保险费、休闲保险费等交给税务部门进行完整、一致的征收。
国税和地税安排合并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武警总部自动化将主要与国家税务总局一起实施。国家税务总局要向省委书记和中央报告,加强无产阶级在税收体系中的地位,搞好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维护,完善各级税收安排制度和征管职责,按照“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的原则,完善结构格局和力量配置,构建优化、高效、完全一致的税收征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