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为止,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选择在香港注册公司,因为香港作为一个金融城市,具有独特的绝对优势,在香港注册的中小企业也越来越多。为了维持香港在国际金融和工商业消费市场的竞争力,香港政府会立即修订和改善现行的法例条文。自去年8月1日起,香港法例将要求在香港经营和管理的非香港公司披露其详细资料。现在,我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这种情况。
香港作为世界上最重要的商业中心之一,拥有非常完善的法律体系和绝对优势的税制。与此同时,香港作为世界著名的经济特区,吸引了世界各地的外商在香港注册公司和参股。
据相关统计,香港联交所90%的公司来自香港以外。理论上,虽然这些公司没有在香港注册,但它们仍然不会对它们在香港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经营和管理产生负面影响,香港联合交易所得益于香港开放的金融业的自然环境。
然而,开放的权利意味着你可以随意来去。根据有关规定,非香港工商登记变更公司如要在香港经营管理,必须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方可获准在香港参股。因此,香港政府专门制定了《非香港公司(披露公司名称、设立大部分所有者和核心成员有限责任)法》(第622M章),将于2019年8月1日起实施。
根据这项法例,非香港公司必须在每项商业及娱乐活动中,以清晰及显眼的方式展示其名称及注册地点。同时,非香港公司须在该公司在香港的每份通讯文件及贸易文件上清楚述明该公司的名称及注册地点。让文档接收者了解公司的主要数据。
要通过电子设备显示其公司名称和公司注册位置,必须满足以下先决条件:
(1)公司的相关名称和注册地最多每4分钟显示一次,每次显示最多停止15秒;或者
工商注册变更(2)在有人通过相关电子设备请求显示相关名称和公司注册地点后,可以在4分钟内显示公司名称和地点。
注意:
经营娱乐活动:指非香港公司在香港经营管理的向香港公民开放的代表处或其中一项业务;或非香港公司在香港的主要营业地点。
通讯文件:指非香港公司的商业信函、通知或其他月报。
交易单据:指
(1)一份看来是由该非香港公司或该当选的非香港公司签署的合约或契据;
(2)看来是由该非香港公司或该获推选的非香港公司签署的汇票、承付票或背书;
(3)一份看来是由该非香港公司或该选定的非香港公司签署的收据、汇票或购货订单;或者
(4)非香港公司的托运单、汇票、汇票或汇票。
非香港公司如未能在指定的数星期内披露及展示工商登记变更的数据,亦会受到相应的惩罚。根据香港的《公司条例》,如果不按时披露数据,公司董事和公司机要秘书都等同于犯罪行为。希望所有非香港公司持有人遵守相关的竞争规则和明确的规定,避免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