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变更需要工商备案吗?如果有,怎么并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常务董事和董事是法定的备案事项,需要同时办理备案手续。
申请公司登记,向原注册工商分局提出申请,需提交的申请材料有:
1.公司法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个体公司选聘或联合交付中介机构登记流程证明》(加盖公司公章)和选聘或交付中介机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应注明委托事项、当事人职权和交付期限。
3.变更备案相关事项应提交以下文件:
(1)公司章程变更记录:公司章程草案(由公司法人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行政事务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修改公司章程需要报批的,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
(2)常务董事、董事、总经理变更记录:公司常务董事、董事、总经理表、股东会或监事会决议或大股东书面决定或其他相关材料、个人公司登记流程材料、新任常务董事、董事、总经理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行政事务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修改公司章程需要报批的,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
(三)清算组备案:股东会决议或者主要股东的书面决定;
(4)要点
公司档案
:分支机构”
许可
“备案和撤销分支机构提交的《准予注销登记申请表》、分支机构提交的《名称变更预核申请表》的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事务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必须报批,并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
(五)登记四套名册及行政机关出具的其他材料;
(6)“机构”
许可
提交复印件的,应注明“与复印件完全一致”,并由大股东盖章或签字。大股东是第三人的,由我签字;第三人以外的主要股东应当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