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商标注册人在部分指定产品上申请注销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商标注册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注销手续,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转让投资管理公司》。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撤销其在部分指定产品上的注册商标,经商标局核准注销的,自商标局收到其注销申请之日起,该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或者该注册商标在指定产品上的专用权的分割终止。
申请注销注册商标无需支付费用。
商标注册人申请撤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产品上的注册的,商标局应当换发新的《商标注册证》,并发布新闻稿。
1 .商标注销时,原《商标注册证》应非法退回;如果商标注册人申请取消其商标在某些指定产品上的注册,将颁发新的《商标注册证》并发布新闻稿。如需纸质方式办理,将根据申请表中填写的地址,通过投资管理公司的转账方式邮寄领取申请人;到代理机构,送代理机构。
2.不予批准的,由商标局出具不予批准申请表。如需兼营,按申请表填写的地址邮寄领取申请人;代理的,送代理机构。
3.申请表的类型应按《商标注册证》认可的国际分类类型填写。
4.注销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可以撤回。
以上细节已于2018年11月修订。事后如有变动,或商标注册二楼接待人员要求不完全一致,以工作人员要求为准。
如果商标不被使用,提前注销可以为他人提供新的注册机会,从而不节约商标的自然资源。当然,即使你不使用,三年后你的商标也会被撤销,因为商标有明确规定要撤销。希望你能考虑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