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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命名不仅好听,还要经过商标局的审核。这几周要注意这些主要的误区。如果碰了,你就是下一个被拒绝的人。
第一,避开“国家”这个商标
标有“国家”字样的商标,更容易让客户造成产品与国家信誉密切相关,总质量明显高于同行业其他商标标注的产品;因此,在给商标命名时,有些申请人倾向于将商标与“国”这个名称联系起来。
出乎意料的是,“国”商标更容易构成夸大其词的政治宣传、误导或造成其他负面影响;因此,商标局在审查“国”商标的申请时,一直采用非常严格的国际标准。商标局甚至发布了《商标“中国”和“中国”声母审查案件国际标准》文件,要求审查员依法审查“中国”的商标申请。比如“国酒”的商标没有被核准注册。
第二,品牌名称猥琐
一些申请人认为,商标披露得越多,对公众的吸引力就越大,商标的商业价值就越高。因此,申请人在给商标命名时,会使用“西门庆”、“MLGB”、“草泥马”等淫秽低俗的名称。
《商标法》规定,违反共产主义道德或者更容易造成其他负面影响的商标,不得批准为注册商标。毫无疑问,“MLGB”、“草泥马”等词属于商标法禁止的商标词。申请人以该字样申请商标的,其注册商标申请被驳回,不予注册。比如商标局专门宣布第25个注册商标“MLGB”违宪。
第三,商标名称不应附加“名人”。申请人经常使用“名人”的名字来命名商标。如果有人申请“屠呦呦”、“宁泽涛”等注册商标,希望利用名人效应提高商标的商业价值。
申请人将公众书写的名称作为注册商标使用,不仅构成了对他人姓名权的侵犯,而且损害了公众的声誉,扰乱了企业长期转让的市场秩序。所以商标局对名人附属注册商标的申请审核比较苛刻,很少通过。2017年,《最低限度法》司法机关规定“公众在国际关系文化等各个领域书写的名称不得注册为商标”。
因此,商标命名不仅需要吸引顾客的目光,还需要通过商标局的审查。注册商标的时候要多注意这些误区,不然等的不是商标认证,而是商标驳回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