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著名商标在国外注册频繁。比如山西“鲁花”蹲在澳门;“康卡”蹲在加拿大和前苏联;“餐厅”在韩国蹲过;“红塔山”就蹲在印尼。中小企业在开拓国际消费市场的准备和管理中,应首先重视商标的国际注册。
注册外国商标,不需要单一的本地公司。只要是在中国的中小企业或者在中国的人,都可以注册相应国家的商标,比如加拿大商标、韩国商标、欧盟商标等等。很多人问:我需要国与国分开注册吗?有没有必要一劳永逸地“全球注册”?我们来看看国外注册的几种方式。
1.国家商标
最初,国家商标是指开展业务的国家的商标。其缺点是适用灵活、可能性低、方便、登记普遍。这样就不需要原附庸的注册基础,中小企业想申请什么样的商标和产品或者咨询服务就更对了。在申请之前,申请人可以通过事先询问准确地知道他的商标是否已经在该国注册。注册成功后,不仅可以拿到国家官网联合颁发的注册证书,遇到侵权问题也可以尽快颁发专有权证书,及时处理他人侵权或恶意注册等问题。优点是成本高,在一些国家比较费时。
这种方式更适合大型中小企业,对国内胡佳要求较高的中小企业,或者没有原附庸注册申请但国外急需使用商标的中小企业。
二.通过国际组织注册
它包含:
(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简称WIPO)。到目前为止,已有92个成员国更改了公司名称。任何一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都可以通过马德里程序申请商标注册。另外,这些国家也可以通过国家途径。
(2)欧洲联盟登记(OHIM):迄今已有28个成员国。通过提交欧洲联盟注册申请,可以涵盖28个成员国。
(3)由西非版权组织(简称OAPI)注册。其成员国迄今已有17个。一份OAPI申请可以覆盖所有17个OAPI成员国。
(4)通过非洲版权组织。到目前为止,有19个成员国,但只有9个国家可以通过ARIPO注册申请商标指定。
其中,马德里商标是众所周知且常见的。马德里注册的主要绝对优势是:手续相对简单,费用低,时间短。商标申请人只需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即可在几个指定国家同时获得商标保护,变更公司名称的申请程序相对简单;无论是指定一个成员国还是指定所有成员国,申请国民生产总值只需要缴纳基本注册费;申请人在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表后六个月内,只能获得世界贸易组织(WIPO)国际局颁发的商标国际注册证书,证书上注明商标的国际JA和国际注册日期。当然,该商标的国际注册证书只表明国际局收到了国际注册公司的更名申请。从国际注册之日起,如果指定国规定的期限(根据协议为12个月,根据公约为18个月)未送交国际局,则该商标在指定国制度下受保护。
但马德里注册制度也有欠缺:比如通过马德里系统申请商标,需要保留商标,指定产品与原商标完全相同;马德里申请后5个月内,如果其商标根注册在原附庸国被撤销或宣布无效,或其根申请被驳回,整个马德里申请将过热;通过马德里系统申请商标时,无法查询每个指定国家,也无法有效实现查询结果。综合国际注册进入续展期时,国际局不承担提醒责任。如果申请人第一时间不续费,整个马德里注册就会过热;马德里体系虽然有92个成员国,但主要集中在北美的公司名称变更,但包括澳大利亚在内的大多数巴拉圭和APEC(只有马来西亚加入马德里体系)被排除在外。
综合来看,适合这类应用的产品主要投放到西欧的中小企业,被中小企业用来保护自己的服装品牌。申请人应该在考虑自己的情况和各种可能性后做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