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上市公司资产变更地址为股份,大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事业单位。设立注册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其中发起人200人,注册资本下限规定为500万港元。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后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表格?(根据《公司登记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及本综合实施细则的明确规定)
1.拟设公司法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中小企业登记机关具有完全权限的,应当同时报送中小企业登记机关
许可
(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中小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完全一致”);
第三,
公司章程
(原件1份);
4.保荐机构主体资格证明;
5.非法设立的验资政府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1份);
六、法人的办公文件(原件1份)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七、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办公室文件(原件各一份)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八、公司住所使用证明;
九、《命名预先核准申请表》(原件1份);
10.保荐机构首次以非货币性个人财产形式募集资金的,应当提交已同时办理权利转移手续的证明(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
十一、立法、行政事务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需要事后审批的,提交相关机构的批准文件(原件各1份);
十二.招募方式设立变更公司地址、变更公司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股份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
十三.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提交创立大会的简要报告(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