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是否收到中央政府支出开具的税率发票?《发票管理必需品》第十九条明确规定,销售产品、提供公共服务、从事其他经营管理和娱乐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现金用于内部经营管理,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与此类似,付款人向收款人开具发票。
《司法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结算债券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综〔2010〕111号)第五条明确规定,无财务隶属关系的相关机构之间的资金,如科研院所与高校之间、科研院所与高校股东变更过程之间的科研项目资金,应使用财务发票。不涉及应税项目的资金,应当以金融机构的结算票据为基础入账。如果中小企业收到中央政府支出,有关政府机构应将其记录在金融机构收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