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尤其是企业的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障支出仍然是一笔巨大的支出。最近单个经济发展下滑,大量企业出现收入困难,有的已经开始倒闭。因此,为了缓解企业经营管理的困境,中央政府在今年降低三个社会保障率后,再次抛出了企业减负计划:全面降低企业医疗保险缴费率和住房社会保障存款比例,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增加职工具体检查收入。
明确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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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已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0%以上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下调至20%;单位缴费率为20%且2015年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缴费9个月以上的省(区、市)可全面降低单位缴费率至19%,降低费率的时限暂按两年执行。明确的规划由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2.从2016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下调一个费率的基础上,可全面下调至1%-1.5%,一人费率不超过0.5%。降低费率的时限暂执行两年。明确的规划由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三、各地要继续落实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将工伤保险平均费率降低0.25、妊娠保险费率降低0.5的决定》,明确规定相关指引,确保指引落实到位。妊娠保险政策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的管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制定并发布相关明确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对于养老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决定只降低单位缴费比例,特别是一人缴费比例。无论单位缴费比例最终如何变化,都不会对被保险人获得的福利待遇产生负面影响。
但是如果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率从20%降低到19%,对于投保人来说显然是一笔巨大的生产成本。以一个100人的单位为例,假设《国有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年薪为每名员工5000元。按照养老保险缴费20%的比例,单位需要每人缴纳养老保险1000元,共计10万元。下调到19%后,每月单位支付不到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