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企业家创办公司
必须看到注册程序
1.
创办公司
兼营注册商标审批
第一步:讨论后,领取并填写《命名(变更)预核准申请表》和《投资者授权委托意见》,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提交《命名(变更)预核准申请表》、投资人身份证、备选命名及相关材料,等待命名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注册商标预先核准申请表》。
2.确定拟在上海开业公司的住所
入住后要签订入住合同,一般要求使用公安部门的同类型入住协议,邻居要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和邻居身份证。私有房屋的提供者应当根据私有房屋的权属状况出具下列证明:
(1)私有房屋提供者有房产证的,应附房产证复印件并加盖业主公章或由业主签字。
(2)没有产权证的,权属单位或房地产发证单位的下属在“需要证明身份”一栏说明身份,并以收据确认;如位于农村居民周边地区,当地政府可在“需要证明深圳工商变更状况”栏内签字,表示同意在深圳工商变更现场从事经营管理,并加盖公章。
(3)有所有权的军用房地产,应提交加盖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局专用章的《军用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4)私有房屋为新购买小区且未办理权属登记的,应提交购买人签署的购买合同复印件或购买人收据、加盖深圳市房地产公司工商变更章的预购许可证复印件及私有房屋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五)私有房屋提供者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具有出租特许权的中小企业的,需在“私有房屋提供者证明”一栏加盖公章,同时应出具加盖中小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仍需提供产权证明。
(六)居住区变更为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且为城市房屋的,还应当提交《登记表》-《住所(营业场所)登记簿》以及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开发商委员会)出具的有个人利益的开发商同意将居住区变更为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证明;属于城市私有房屋的,应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3.形成公司章程
可以从深圳工商变更公安部门网站下载“章程”样本,修改即可。最终章程由全体大股东签署,并于当年签署。
4.申请公司营业执照
期限:受理后5天内可以领证。
事业单位营业执照信用样本公司设立登记需提交的文件和护照:
(1)《中小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包括《中小企业设立登记通知书》、《单位投资者(单位大股东、发起人)重点保护》、《第三方大股东(发起人)重点保护》、《个人独资中小企业投资者》、《中小企业合伙人入伙》、《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出资额)缴纳情况》、《法人登记簿》
(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并请全体大股东书面签署;有财团大股东的,必须加盖财团公章);
(三)法定验资政府机构出具的验资调查报告;
(4)《注册商标预先核准申请表》和预先核准的记名融资人名单;
(五)大股东人数证明;
(6)预约(投递)书;
(七)经营范围涉及许可后项目的,应提交相关审批机构的批准文件。
5.刻公章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制机构刻制公章、合同章、财务章。在以前的方法中,需要公章或财务章。
6.同时运行代码证书
事业单位性质登记办公室: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也作为办公室
期限:验收后4天
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档案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公章;
(3)董事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人单位提交的主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自发的,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非法人单位提交下属部门的文字鉴定复印件;(五)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电话号码、每月职工总数;(6)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兼营金融注册和认证
并发事务:财务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并发事务)
合作一地:金融登记管理机关窗口
提供的材料:“个体经济”不需要提交以下材料(2)、(4)、(5)
(1)营业执照档案原件及复印件;
(二)事业单位组织的政府机构的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董事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财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五)公司或中小企业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6)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7)盖章;
(8)从其他地区调入的中小企业,必须提供原登记管理机关的纳税证明(缴款清算表);
(九)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8.为中小企业开立基本账户
持营业执照原件、金融发行证明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联合体法人身份证、公章、金融专用章、联合体法人印章在金融机构开立基本账户。开立深圳市基本工商变更账户,到原验资金融机构设立验资账户并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