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注销的公司名称可以再次使用吗?
公司命名还是个大问题。因为注册公司数量多,所有专业人员的混淆率极高,很难说出一家公司的名字。有些好朋友现在可能已经注册了一家公司,但是因为各种因素取消了,所以想用之前取消的公司名称去注册一家新公司。企业注册地址变更可以吗?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在下列情况下与企业名称完全相同或者近似的,登记的县市政府不予批准: (一)企业被撤销未满3年的;(二)企业许可证被吊销不满3年的;(三)企业因本条第(一)项、第(二)项以外的原因同时注销登记不满一年的。
因此,之前注销的公司名称能否使用,取决于是否满足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一)企业被撤销3年;
(二)企业许可证被吊销3年;
(三)企业因撤销或者被撤销以外的因素长期注销登记的。
只要满足以上前提,就可以用以前的名字重新注册,明确要做的话可以近距离联系捷锐金融029-8549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