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投资和朋友合开一家印刷公司,成了法定代表人,后因生意惨淡两人都失去了继续经营的兴趣,便草草收场了。小李和一个朋友投资了一家印刷公司,成为了法定代表人。后来由于生意惨淡,两人都失去了继续经营的兴趣,草草收场。
公司成立之初,小李与朋友达成了一份运营协议,小李出资70%的股份,但他不负责运营,只参与季度分红。他的朋友负责日常操作、结算、报税等相关事宜。印刷公司倒闭后,他的朋友去外省做生意,但在此之前,他没有去税务机关注销公司,公司留在税务机关的电话号码也是他朋友以前的电话号码。税务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各种途径都找不到相关人员。根据相关规定,该公司因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纳税,经现场检查无下落,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被依法评为非正常户。
印刷公司倒闭后,小李重新创业,成立了一家广告公司。生意很好,但没想到当年的纳税信用评级是D级。小李很不解。每个月的税款都按时申报缴纳,发票也都如实开具。为什么被评为D级?
税法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公告》(2014年第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如果纳税人今年被列为非正常户或者纳税人是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登记或经营的,将直接判定纳税人今年纳税信用评价为d级。
判断为非正常户,有以下影响:
1.税务机关暂停使用其税务登记证、发票领购簿和发票;
2.纳税人被列为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无效;
3.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被列为非正常户的,主管税务机关暂不为该企业办理出口退税;
4.对无欠税、无欠缴发票且经认定为异常户两年以上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以注销其税务登记证;
5.非正常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经营者申请新的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出具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并限量提供发票;
6.非正常户登记失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暂不抵扣进项税额。
如果确定为非正常户,如何清除?
根据《税务机关国家纳税服务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1号),税务机关发现非正常户纳税人已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应及时处理,督促其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剔除异常户的操作流程如下:
1.纳税人提供资料说明结算原因的,正常的除外;
2.纳税人补报、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3.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要求消除异常状态;
4.税务登记证未被宣告无效的,由纳税人填写《非正常户辞退申请审批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转入正常户管理;
5.税务登记证被宣告无效的,纳税人除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外,还需将被宣告无效的税务登记证交回原税务登记机关,并由有关部门补发。
很多人容易混淆非正常户和失控(丢失)企业两个概念。下面五兄弟就带你去整理一下:
非正常家庭与逃逸(失踪)企业
类型
异常家庭
逃避(失去的)事业
定义
已经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纳税,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无下落不能强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稽查员制作异常户证明,存入纳税人档案,税务机关暂停使用其税务登记证、发票购置书、发票。
逃(亏)税企业是指未履行纳税义务,不受税务机关监管的企业。
目标
适用于所有已注册纳税的纳税人。
仅适用于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不包括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和个人。
认为
无法强制执行。
纳税义务是前提。
只要不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脱离了税务机关的监管,就可以依法进行判断。根据税务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税务机关通过实地调查、电话查询、核实涉税事项等征管手段,或者联系企业的记账代理人、纳税申报人等,对企业及企业相关人员仍无下落的,可以判定为逃(失)业企业。,但他们并不知道,也无法联系到企业的实际控制人。
征税
影响
对于不正常的家庭
纳税人本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特别规定了其下游企业(即付款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则。
被认定为非正常户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很大的影响,而信用也不是小事,所以一定要按时纳税,规范纳税,诚信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