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量购买增值税发票”业务如何申请?税务机关办结时
2021-11-24 09:30:03
超限额购买增值税发票有两种方式:“单据申请”和“预缴税款申请”。 其中,辅导期内的一般纳税人和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提前申请购买超过限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一个月内多次领取、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按上个月已领取、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销售专用发票。 上述两类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需要购买超过限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以“单证申领”的形式提出申请。 一、办理单据申请方式的渠道:(1)电子税务局办理:纳税人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深圳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缴税】-【发票使用】-【超限购发票购票专项审批申请】,在超限购票专项审批界面输入所需项目申请信息后,提交超限申请。 超期购买发票购票专项审批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在电子税务局【申请文件网上查询领取结果】模块查看审批进度。 (2)办税服务厅办理:除网上申请外,还可持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已采集实名身份信息的纳税人可取消提交,提供纳税人身份证原件进行实地查验)。 二.预缴税款申请的处理渠道:如果通过预缴税款的方式使用超过限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您可以点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网首页、【办税服务】-【办税指南】-【发票处理】-【发票征收】查询所需信息。 三.税务机关完成结算的时限:以文件形式提出申请的,税务机关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以预缴税款方式提出申请的,税务机关应当立即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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