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商变更的具体流程
2021-10-19 09:14:14
深圳工商变更登记需要经过审查、受理、决定三个基本流程。 一、考试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应当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2.完整申请材料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企业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要求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3.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是指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期限,记载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文件格式符合规范。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后,根据下列条件决定是否受理:1 .申请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提交了全部需要补正的申请文件、资料的,应当决定受理申请;2.申请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申请文件、资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受理,并将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和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3.申请文件、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应当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确认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后,决定予以受理;4.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的,将申请文件和材料退回申请人;5日内告知的,应当收集申请文件和资料,并出具接收申请文件和资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受理;5、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立即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6.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和材料之日起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3.决定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内批准注册申请的注册:1。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的申请人广州公司登记费申请予以受理的,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2.申请人以信函方式提交的申请被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3.以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交与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文件和原始材料;申请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申请文件、资料原件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申请人以信函方式提交申请文件、资料原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受理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日内未收到申请文件、资料原件,或者申请文件、资料原件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的申请文件、资料不一致的,决定不予登记;5.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需要核实申请文件和材料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6.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决定受理登记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但当场作出登记批准决定的除外;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7.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准予变更登记的,应当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营业执照;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出具《不予登记通知书》,注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深圳幸福财税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的工商注册、财税代理、知识产权、人事社保服务。 如果您有任何业务或财务问题需要了解,可以登录快乐财经!
我们的优势
上门服务

支持POS机刷卡

最快1小时上门交接资料

专业服务

具有10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严格按照新三板财务标准做账

价格透明

拒绝隐形消费

价格全称透明合理

支付随心

支付宝扫码支付、POS机刷卡

微信扫码支付、现金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