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要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比例占当年企业总收入的60%以上。如果企业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但当年没有达到这个比例,还能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国家出台了税收优惠政策,符合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和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需要。但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条件中,要求最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不得低于企业同期总收入的60%。企业即使持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如果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当年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低于规定,也不能享受税收优惠。
相关规定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郭克发火〔2008〕172号)第九条。
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应当自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不再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由主管税务机关追缴。同时,主管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发现企业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提交认定机构进行审查。审查期间,企业可暂停享受减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