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法
新加坡公司根据《新加坡公司法》(新加坡公司法)成立和监管。大多数公司是私募公司,但也可以成立无限责任公司和担保公司。新加坡公司的一些要求如下:
新加坡公司名稱
公司名称不能与现有名称相同或近似,但控股公司同意的,可以将其名称作为公司名称的一部分。私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以“私人有限”或“Sendirian Berhad”或其缩写结尾。公司名称大概14天就能改好。
新加坡公司股本
法定股本和面值的概念于2006年1月30日废除。已发行和缴足的股本可以是任何货币。此外,可以根据不同的权利发行不同级别的股票。一个公司至少需要一个股东,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企业,不需要是新加坡居民。
新加坡公司董事
一个公司只能有一个董事,董事必须是自然人。至少一名董事应为新加坡居民,即新加坡国民、永久居民或工作许可证持有人。董事的信息必须提交给会计和公司监管机构(“ACRA”)。
新加坡公司秘書
自然人必须至少有一个秘书,主要或仅居住在新加坡。秘书也可以担任董事,但不是唯一的董事。秘书的资料必须在ACRA存档。
新加坡公司註冊辦事處
所有公司必须在新加坡有注册办事处。
新加坡公司財務報表
必须指定合格的独立审计师编制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在每次年度股东大会上提交给股东批准。有关审计豁免的一些条件的详细信息,请联系Portcullis TrustNet的新加坡办事处。
新加坡公司周年大會
所有公司必须在每个日历年举行一次年度股东大会,距离上次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月。首次年度股东大会必须在登记日期后的18个月内举行。董事必须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公布法定财务报表,并在会议召开前至少6个月进行更新。公司无需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即可通过一致通过的股东决议。
新加坡公司年度回報存檔
周年申报表必须在年度股东大会后一个月内提交ACRA存档。如公司决定不举行周年大会,周年申报表必须在原定举行周年大会的截止日期后一个月内呈报。
新加坡公司應課稅收入
新加坡采用前一年作为所有收入的计税基础。年度应纳税额按纳税年度上一年度的收入计算。包括在新加坡或由新加坡产生,或由新加坡从海外接收。
以上总结只是新加坡公司的部分相关法律要点。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Richful会计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