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交残保金了!国家刚明确!1月1日(今天)起,这类
2021-12-25 06:19:33

不用交残保金了!国家刚明确!1月1日(今天)起,这类刚刚传来特大好消息!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不用交残保金了!刚刚传来好消息!符合条件的企业不用缴纳剩余保费!

恭喜了!今天起!这些企业不用交残保金了!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明确从2020年1月1日起,对从业人员30人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剩余保险基金。

集中精神!伤残保险新政策的四大变化!

一个

实施分步收集

剩余保险基金将从单一标准调整为分步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超过1%(含)但低于省(区、市)规定比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的50%收取;低于1%的,三年内收取应付金额的90%。

2

小微企业剩余保险暂免

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的企业暂免征收剩余保险。

明确社会平均工资口径。

剩余保费征收标准上限仍为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社会平均工资标准为城镇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职工加权平均工资。

按比例确定合理的就业形式。

用人单位依法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CDPF在审核残疾人就业人数时应当纳入并加强动态监测。

什么是剩余保险基金?

为什么企业要缴纳剩余保险?

一、什么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政府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二、用人单位为什么要缴纳保障金?

残疾人是需要全社会关心和帮助的特殊群体。残疾人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促进残疾人就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缴纳保障金是用人单位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的补偿形式,是让用人单位平等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收费不是目的,目的是引导、鼓励、督促用人单位尽可能为残疾人安排就业,让有能力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参与社会生活,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

3.保障基金的主要用途是什么?

保障基金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

4.剩余保险基金的征收对象范围是什么?

各地政策不尽相同,以广东为例: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残疾人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和境外驻粤单位)及其他用人单位的就业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5.雇主在安排残疾人就业时,指的是哪类残疾人?

《残疾人就业条例》所称残疾人就业,是指符合法定就业年龄并有就业要求的残疾人从事的有偿工作。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所称残疾人,是指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一至八级)上的人员。

6.雇主可以不支付剩余保费吗?

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连续两年亏损、破产或者其他紧急情况等原因需要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的。,应当向负责本单位年度审查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申请时,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书面申请报告、重大经济损失的相关证明、单位审计报告、会计年度报告等相关材料。

用人单位申请保障金的延期支付期限不超过6个月;减少的金额不得超过1年期保证金的金额;已进入破产程序或办理歇业手续的用人单位,可申请免缴保障金。

残保金计算及缴纳方法

一、剩余保险资金的计算标准

保障基金年度支付金额=(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人数)×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与规定比例的差额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数字可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例如:

比如广州某公司,去年员工平均年薪8万元,去年员工总数100人,没有残疾人。

那么:应付保障金= (100 * 1.5%-0) * 8万= 12万元。

二、常见问题及解答

1.如何计算上一年度雇主的员工人数?

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人数=用人单位上一年度/12个月每月职工总数。

注:用人单位职工人数是指在用人单位工作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职工人数。季节性就业应转换为年平均就业。

2.如何计算去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税务机关根据CDPF部门提供的数据确定用人单位安排的残疾人数量,采集系统自动读取数据。

注:如果企业不申请年审,系统会不安排计算残疾人就业。

3.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如何计算?

以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职工人数计算。

4.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小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5.计算公式中的工资总额是否包含税收和社保?

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支付的工资薪金总额不包括职工福利基金、职工教育基金、工会基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费。

6.残疾员工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后还要工作一年吗?

不到一年。就业月数可以累计计算,总数可以满足所需的就业月数。

例:50人的企业,必须雇佣1.5%,50×1.5%×12 = 9月,那么企业需要累计雇佣1名残疾人,剩余保险可以完全减免9个月。

7.劳务派遣用工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依法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在审查残疾人就业人数时,应当将CDPF纳入并加强动态监测。

8.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是否包含在用人单位跨地区就业中?

算进去。

9.用人单位招用的非就业年龄残疾人是否计入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不包括在内。

注:就业年龄是指男性16-60岁,女职工16-50岁,女干部16-55岁。

10.用人单位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残疾职工能否计入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未购买社会保险的残疾职工不能纳入残疾人就业。

重要提示:不同地区政策有差异,具体执行以当地部门发布的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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