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增值税、消费税优惠政策-公司能否享受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免征增值税政策
2021-11-01 09:05:41
我公司是一家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从事无车运输业务。 疫情发生以来,我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紧急调配运力,优先保障消毒产品等急需防护物资的运输,分批向高明等地运送医用酒精、84消毒液、医用洗手液。 深圳注册公司需要u盾。我司运输疫情防控关键物资能否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答:《关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说明》(财税〔2021〕36号)规定,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的,按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无运输工具运输是指经营者以托运人为承运人,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如果您提供的货物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的疫情防控关键物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第三条,相应的货物运输服务收入可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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