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 第一次排除清单的公告
2021-10-16 09:13:18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国、加拿大征收关税的商品首次排除清单的公告〔2021〕第6号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国、加拿大征收关税的商品试行排除的公告》(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告〔2021〕第2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组织对申请人提交的有效申请进行了审查,并按程序决定对部分商品首次排除。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对清单一所列货物,自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16日(一年)期间,不再征收我为对抗美国301措施而征收的关税。 退还增加的关税和税款,相关进口企业应当在排除清单公布后6个月内按照规定向海关提出申请。 清单2所列货物,自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16日(一年)期间,不增加我为对抗美国301措施而征收的关税。 增加的关税和税款将不予退还。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将继续开展对美、加征收关税货物的排除工作,并适时公布后续批次排除清单。 附件:对美国征收关税的第一批商品首次排除清单;2.对美国征收关税的第一批商品首次排除清单;2.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21年9月11日。
我们的优势
上门服务

支持POS机刷卡

最快1小时上门交接资料

专业服务

具有10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严格按照新三板财务标准做账

价格透明

拒绝隐形消费

价格全称透明合理

支付随心

支付宝扫码支付、POS机刷卡

微信扫码支付、现金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