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2021-10-12 09:11:49
一、公告背景:香港在深圳注册公司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4号,以下简称24号公告),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1号)。 自2021年6月1日起,我国各级税务机关要按公告规定严格执行税收收入“黑名单”制度。 二.发布公告的必要性《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披露办法(试行)》(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11号,以下简称11号公告)的制定依据已废止,部分内容与24号公告存在冲突,因此,11号公告需要废止。 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开办法》废止后,税务机关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后续管理办法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4号的规定,严格执行税收“黑名单”制度,维护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严惩严重涉税违法行为,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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