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药品经营企业全区医药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按照省市“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南山区市场监管总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南山区药品经营许可证告知承诺制试点实施方案》,计划于2020年2月1日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南山区药品经营许可证告知承诺制试点实施方案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
2020年1月23日
(联系人:叶晨,电话:26978238)
相关附件南山区药品经营许可证告知承诺制试点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