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9〕13号)文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财税〔2019〕13号)规定,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以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季度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下同)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1.本优惠政策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企业和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
2.小规模纳税人从事增值税应税销售,月销售总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当期销售不动产后,不超过10万元(纳税期为一个季度的,季度销售不超过30万元),销售货物、劳务、服务和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一般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单位和按期纳税的个体工商户。除以下四种自然人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形外,其他自然人不适用优惠政策的情形。
01
预付租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征收管理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以一次性租金形式出租房地产的其他个人的租金收入,可以在相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02
税务登记
已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对于按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其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未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除特殊规定外,应当执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按次纳税起征点的有关规定。每次销售金额未达到500元内免征增值税,达到500元需要正常征税。
对于经常代开发票的自然人,建议主动申请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充分享受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03
私人代理人
保险代理人、证券经纪人、信用卡、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月销售总额低于10万元的,可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04
电力项目
从事光伏发电项目、销售电力产品的自然人,可享受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开票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2号),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时,可享受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5摘要
提醒,除租金收入等四种情况外,几乎所有个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都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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