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月正值高新认定高峰期,在这里小编要再次给大家普及高新认定的相关要求啦~6-7月是高新认证的高峰期,在这里边肖想再次为大家普及高新认证的相关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将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合并,不再单独组织申报。
(注: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次高新技术企业认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必须与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同批次申请。)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是在深圳或深圳市惠州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认定时必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的企业为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资质的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培训入库时,还必须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3.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转让、捐赠、并购等方式取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起核心支撑作用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4.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起核心支撑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5.企业中从事R&D及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6.企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R&D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下列要求:
(一)最近一年销售收入低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上一年度销售收入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上一年度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中国企业发生的R&D费用总额占R&D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7.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同期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8.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符合相应要求;
9.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说明: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请认定一次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必须与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同一批次。
申报时间
第一批:
网上受理时间:2019年6月14日-2019年7月8日(截止18:00)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9年7月1日-2019年7月15日
第二批:
网上受理时间:2019年7月9日-2019年8月9日(截止18:00)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9年8月12日-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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