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增值税、消费税优惠政策-公司运营公交车收入和班车收入都能享受新出台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
2021-11-01 09:06:03
我公司是一家公交公司,不仅提供公交客运服务,还为客户提供上下班班车服务。 请问我司对于公交收入和班车收入都可以享受新出台的公交服务增值税免征政策吗?你可以享受它。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第8号公告)第五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服务取得的所得,免征增值税。 具体公共交通服务范围按照《深圳市公司登记机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21〕36号)执行。 公共交通服务,包括客运轮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和班车。 其中,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送旅客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陆路运输服务。 客运、班车属于公共交通服务范围。 您提供公共汽车客运和班车服务的收入可按规定享受上述增值税免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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