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费用是指企业发生的与日常活动不直接相关的损失。营业费用能否税前扣除,需要根据具体业务来判断。
哪些非营业费用可以税前扣除?
营业费用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固定资产处置净亏损、非常损失、罚款费用、资产评估减值、债务重组损失、捐赠费用等。一般来说,企业正常经营发生的损失在抵减赔款和保险后的余额,可以税前扣除。
可从营业费用中扣除的项目:
固定资产短缺:资产盘点中发生的固定资产短缺。
处置固定资产净亏损:处置固定资产净亏损。
出售无形资产产生的损失:处置无形资产产生的净亏损。
债务重组损失: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
对于法定资产损失,企业可以向税务局提交资料确认资产损失,并在会计核算中进行损失处理的年度扣除。
捐赠支出:企业捐赠的各种资产价值,可按利润的12%上限扣除。
营业费用中常见的不可扣除项目:
(1)赞助支出。《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赞助费用不得扣除。赞助支出是指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支出。
(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罚款和滞纳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缴纳的罚款、滞纳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更多建议:与营业外支出相关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