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每月需要缴纳的税种包括增值税、附加税等。附加税主要以应交增值税为计税依据。以下主要介绍一般纳税人计提附加税的内容。
一般纳税人何时计提附加税?
一般纳税人月末有应纳税额—应交增值税贷方余额时,应作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转出)。
贷方:应交税费-未付增值税。
附加税同时应计:
借:税金及附加。
贷款: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款: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款: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普通纳税人每个月交哪些税?
一般纳税人每月缴纳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1.增值税: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2.城建税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为县、镇的,税率为5%;如果纳税人位于市区、县或镇,税率为1%。
3.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
4.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超过5000元起征点的,由单位代扣代缴。
一般纳税人应缴纳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纳税人一般附加税的应计基础。
营改增全面实施后,附加税的计税依据主要是应交增值税。附加税主要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