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非房地产开发公司),拟转让收购土地。这块土地上没有建筑。增值税应该怎么交?
1.如公司于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土地使用权,根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和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劳务派遣服务和收费公路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三条规定,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以取得的价款总额和额外费用减去土地使用权原价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按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如公司于2016年5月1日或之后取得土地使用权。根据税法相关规定,目前土地使用权出让增值税税率为9%。
相关政策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
(二)提供交通、邮政、基础电信、建筑和房地产租赁服务,销售房地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一、纳税人从事增值税应税销售或者进口货物的,适用原17%和11%的税率,税率分别调整为16%和10%。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增值税应税销售或者进口货物的,原税率为16%,税率调整为13%;原税率为10%的,税率调整为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