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需要申请
新开办的年应纳税销售额能达到规定标准的中小企业,可在办理财务登记的同时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符合条件的,可以暂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有效期为一年;对年应纳税销售额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中小企业,在注销前夕(指公历当年)年应纳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的,可以从规定标准的次月起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但不得迟于次年1月底;纳税人销售全部免税货物,如果全部或部分免税货物复税,且年度应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的,应在复税后30日内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处领取并填写《一般纳税人认定税率申请表》,提交以下资料:
1、一般纳税人申请调查报告;
2.设立经济发展组织的文件、规定和协议(设立经济发展组织的部门批准的文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合资经营的协议等)。);
< 注销深圳公司流程p>3.许可证、金融发行档案或注册金融发行档案及复印件;4、财务、会计或财务、会计处理所必需的和会计应用所使用的说明;
5.金融机构支付执照和所有账户。后续经营管理中新增的账户,应在第九日内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6、会计人员的身份证、会计上岗证、会计电算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全权政府机构代表其审计业务,应提供全权证书;
7.分公司申请办理时,应提供政府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
8.负责人所在配额管理机关要求的其他护照和资料。
商业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在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时,除上述所列护照和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护照和资料:
1.经营场所所有权证明、地理环境证明、经营管理总面积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含仓库租赁合同);
2.董事长或开发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深圳公司注销流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