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许可备案是指商标持有人不放弃专利权,同时允许他人无偿使用该商标,即商标许可。许可他人使用商标,应当依照商标法的明确规定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商标许可备案程序只需通过以下四个步骤即可完成:准备商标许可备案申请材料、审核提交、核实新闻稿、发放许可备案证明。
1、提交商标许可备案或重新许可备案,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商标许可合同复印件两份(或盖章复印件);
(2)两国身份证件复印件两份(许可证[盖章]存档复印件或一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商标证书复印件;
(4)《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2份。
(5)全权交给公司的,同时提交两份《商标代理委托书》(盖章)。
(6)重新许可的,必须提交注册人同意商标使用重新许可合同;
2.提交许可方/被许可方名称变更备案,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变更许可方/被许可方命名记录表;
(二)变更后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有关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复印件;
(4)移交给政府全权机构的,由公司兼管,并提交委托书。合伙关系的取消
3、提交商标许可提前终止备案,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商标许可提前终止备案表》;
(2)许可方/被许可方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移交给政府全权机构的,由公司兼管,并提交委托书。
4、提交撤销商标许可备案,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商标许可撤销备案表》;
(2)许可方/被许可方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移交给政府全权代理机构并由公司兼营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这里商标许可备案完成,商标完成,商标认证收回,但合伙公司不能取消纵容,否则你的商标被收回。如果要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请记得记录商标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