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第四条)创新税收征管体制。
为了降低生产成本,理顺责任关系,改变税收征管的输出动力,为纳税提供越来越多的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省、省政府将合并以下国家税收和地方税收安排,全面承担辖区内各种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责任。
为了改变医疗保险基金征收管理的输出动力,将各种社会保险费,如明显的养老保险费、明显的医疗保险费、休闲保险费等交给税务部门进行完整、一致的征收。
国税和地税安排合并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武警总部自动化将主要与国家税务总局一起实施。国家税务总局要向省委书记和中央报告,加强税收制度建设,如取消无产者收费班,加强党的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税收安排制度和各级税收征管责任, 按照“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的原则,完善结构模式和力量配置,构建优化、高效、完全一致的税收征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