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商标注册前的查询管理工作
《商标法》明确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已经注册或者经他人可行性认可的商标在同一产品或者类似产品上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不发布新闻稿。可见,商标注册遵循的是在先申请的标准,申请人在提交注册商标申请前需要做好查询管理工作,避免因存在类似商标而导致其申请的商标被驳回,否则商标注册周将严重延误。(社会标准网可以查询申请商标在盲期的盲期统计。盲目商标搜索期:指在中国商标网官网统计文档中,部分商标数据难以找到的填充期。)
2.商标标识的恰当选择
《商标法》明确规定,部分商标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如带有民族歧视和误导性的标志、危害共产主义道德的标志、扩大政治宣传造成负面影响的标志等。
此外,有些商标可能不被批准为注册商标。例如,缺乏相关性的标记意味着通用命名、三维模型和描述产品或公共服务特征的标记。
申请人在选择商标时,需要适当选择商标标识,规避《商标法》规定的禁止性法律。
3.避免组合商标
对于组合商标,商标局会对组合商标的每个构成要素进行审查,因此组合商标的审查速度相对较快,需要较短的审查周期;另外,合并商标的任何构成要件不符合《商标法》相关明文规定的,合并商标的申请将被驳回,难以顺利注册。
相对而言,纯注销公司在寻求代表由文字或三维构成的商标时,商标局只需要案件的实体要件,因此审查速度较快,商标注册时间较长。单独注册的商标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
4.大力处理商标异议
在商标审查的后三个阶段,申请取消业务的公司在寻找代理投标时可能会遇到他人的反对。商标申请人在遇到异议后,如未能在第一时间出示所申请商标正当性的相应证明,将被驳回,不予注册。
因此,为了加快商标注册,商标申请需要在遇到异议后立即做出回应。最糟糕的是在申请注册商标前做好查询管理,以免对申请的注册商标产生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