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注册公司的手续和费用
公司登记需要同时办理的验资手续及所需资料如下:
1.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派出所办理公司名称核准手续,领取公司名称核准申请表。
2.起草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签字(盖章)确认。公司章程应规定公司注销后税务师的投资额度、股份比例和融资方式(支票或实物资本、无形资产)
3.持主机构的公司名称核准申请表在金融机构开立临时公司账户。
4.全体股东以支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应当按照公司名称核准申请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投资比例和投资额度,将投资资金存入公司的临时账户。投资基金的存款,必要时可通过金融机构转账或支票存款等方式进行。
一般来说,股东交存投资资金时,应在金融机构票据或支票缴款单的“现金使用”栏内填写“x税xx(股东姓名)投资资金注销公司后”。
5.如果股东用执行资本(人民币、存货等)筹集资金。)或无形资产(专利权、专有新技术),这部分机具资本或无形资产由持有资本风险评估额度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资本风险评估公司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后的风险评估业务价值扣除后的税款作为股东投入金额。以股份形式投资于工具资本的,以股份形式投资的工具资本不得超过公司申请注册资本的50%。以无形资产入股的,以股份投入的无形资产不得超过公司申请注册资本的20%。
6.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验资业务承诺书,提交会计师事务所验资。验资时应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以下资料:
(1)公司名称核准申请表
(二)公司章程
(3)股东证明,一个股东提供身份证,一个财团(公司)的股东提供执照
(四)股东投资资金存入金融机构的金融机构票据(回单头)或支票付款单
(五)一个股东持一个存折划转、存放投资资金的,要求一个存折提供上述信息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核对复印件并留存该函。
7.协助会计师事务所查询股东在公司银行的投资资金。
8.放假后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验资调查报告,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派出所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