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当我们知道被拒绝的商标是什么时,企业才能维护商标权,审查拒绝或重新申请新商标。导致商标被驳回的因素大多有以下三点。
商标拒绝的可能因素:
1.因违反强制性规定而被拒绝。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商标包括无关性、夸大的政治宣传和负面影响等诸多因素。
2.因盲查期被拒。在商标整合审核中,商标局无法将所有外国公司的注销标志在同一天记录到系统中,发现的统计数据几乎没有可比性。如果申请人想查询的商标是前两天申请的,此时找不到。这种可能性很难避免。这样,如果同一商标已经被他人在同一产品或者类似产品上申请商标注册,则按照“在先申请”的标准驳回申请后的商标。
3.因有利的商标查询而被拒绝。从商标注册至今的状况来看,大部分商标查询管理工作都是代理政府机构完成的。如何取消不同地方组织的专业知识水平是不一样的。毕竟很差,遇到没有专业知识或者专业知识很少的代理,查询结果可信度相对较低。
商标被拒。如果重复,企业将不得不重新申请新商标。但如果是因为企业缺乏经验,商标申请表等材料存在问题,那么企业还是有很好的机会补救的。关键看被拒的申请表是怎么写的。
如果企业不知道商标为什么会被拒绝,可以找一家公司代表政府机构,让他们帮助企业研究,看看商标是否被保存。通过这种方法,也可以保存企业的商标,而不必重新申请新的商标。
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