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上有很多非营利公司注销股份,为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在很多领域做出了非凡的贡献。比如我们熟悉的私立高等院校,诊所,福利院,文艺工作者。基本概念: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在非营利社会中从事公共服务和娱乐活动的社会组织,是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意志和国民借助非国有资本组织起来的,也称民间非组织。
这种类似的组织与社会上一般的公司有很大的不同。前者不以盈利为目的,后者以盈利为目的。其成立的前提并不完全相同。需要满足公司股份注销流程的以下要求:
根据《私营非企业单位登记和管理组织法》第8条:
(一)经业务主管单位批准;
(二)法规名称、必要的政府机构组织;
(三)有结合业务和娱乐活动的从业人员;
(四)有与其经营和娱乐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5)必要的娱乐活动。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明确规定,不得冠以“中国”、“全省”、“火柴”。例外的是,注册的政府机构是当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具体名称解释如下:
1.业务主管单位:是拟设立公司业务范围内的部门,如农业部(局)医疗器械表演艺术,教育部(局)教育培训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局)表演艺术表演,看你是设立国家级、省级还是市级民政。有些企业的审批权限必须是国家级或省级。
2.法规名称,必要的机构和政府机构:给个名字,提前查一下,很简单,就不赘述了。必要的政府组织是指具有适当的法人(针对非法人)、必要的副总裁、董事和专门执行外交事务的工作人员的委员会(通常为3-5人,上限不超过25人,偶数,但各地不同)。
3.合法财产与其商业和娱乐活动相结合:类似于
资产,由发起人出资。不同类型的演艺低于注册资本,各地不同(上海,技术集资不到10万,科技50万,回国30万)。注意,人民非营利是慈善的目标,不是盈利,所以在人民非营利被取消时,注入的资金不应该返还给发起者,而应该由县市政府处置。
4.必要的娱乐活动:提供租赁协议、房产证等有效证明。
最后,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非常有限,基本都是以1998年和1999年分别发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组织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规定》为依据。委员会的总数和注册资本的多少没有具体的规定,所以需要和拟建地的文化局详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