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公司怎么改名?
如果深圳公司变更仅涉及名称变更,不包括公司注册地址、注册资本或主要股东的变更,只需出示以下确认书:
公司注销前的下列劳务不标注提交复印件,一般应提交原件;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应由深圳公司盖章并签字,与原件完全一致。相关机构的许可文件除提交复印件外,还应提供原件。
(1)董事长签署的《深圳公司变更申请报告》(已收到,深圳公司回执公司盖章);
(2)公司(深圳公司)申请并行备案的委托书(已收到,深圳公司回执公司盖章)应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及当事人的财务管理情况;
(3)信贷深圳公司向股东会提交决议,内容包括:决定事项、修改深圳公司章程相关法律规定、由公司主要股东(联合体法人主要股东)盖章或签字;
(4)法规、行政事务规章要求名称变更不得经有关机构批准的,提交有关机构的批准文件;
(5)《深圳市公司章程法案》;信用深圳公司由公司大股东(联合体法人大股东)盖章或签字;
(6)深圳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在申请并发办公并完成所有变更手续后,在领取新许可证时,必须将原许可证所需的全套通知和相关原材料,以及原许可证的正本和副本退回行政机关备案行政事务注销(一般城市的经营许可证没有配套的ic卡,仅在《政府机构性质》中发放ic卡),才能获得新的深圳公司许可证。
2.深圳公司更名,是否应该重新签合同?
深圳公司已经换了新名字,那么深圳公司和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是否应该重新修改?我们能做些什么来防范这种可能性?
《劳动财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有变更公司名称、董事长、监事或者出资人等事项的。,不妨碍劳动合同的履行。”根据这个要求,你深圳公司不需要更换劳动合同。
但如果新深圳公司在公司注销前的一方将来缴纳了医保,劳动者合同仍是老深圳公司的一方,那么在办理医保手续时被当地医保“卡住”的单位就不被清理;建议了解一个人的医保单位在周边地区的具体做法。如果出现“卡”的情况,应尽快更换或变更员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