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小企业签署《中小企业工商变更书》
2.中小企业签署的《指定当选人或共同授权人确认书》及指定当选人或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自行签署)应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当事人的财务管理及授权期限
3.《中小企业规管条例草案》(由中小企业主席签署)
4.变更相关备案事项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名称变更:中小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法律法规、行政事务规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决策明确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经营管理许可证复印件
(2)经营范围变更:法律法规、行政事务规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经营管理许可证复印件
法律、法规和行政事务规章明确规定变更业务范围必须报相关机构批准的,还应当提交相关机构的批准文件
(三)注册资本变动情况:第三方股东(董事、监事)增资情况登记表、股东会决议或股东书面决定或国有资本监管批准文件、机构按规定出具的验资调查报告;注册资本减少的,提交刊登资本减少公示的报纸样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行政事务规章和国务院决策明确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并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经营管理许可证复印件
(四)资产准备金变动情况:机构按照规定出具的验资调查报告
(5)变更住所:提交现有房产出具的资产复印件;房屋提交租赁合同复印件或复印件、出租人出具的资产复印件;如无法出具上述资产的复印件,提交其他房屋产权申请的确认书复印件
法律、法规、行政事务规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企业银行账户注销决定》明确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相关机构的批准文件或者经营管理许可证
(六)变更董事长姓名:由中小企业签署的《中小企业董事长(公司)通知书》、股东会决议或监事会决议、书面决定或其他任免文件、董事长证书复印件
法律法规、行政事务规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决策明确规定变更董事长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
(7)中小企业类别变更:股东大会决议或股东书面决定
法律法规、行政事务规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决策明确规定,改变中小企业类别必须报经批准,并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
(8)经营期限变更:法律法规、行政事务规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决策明确规定经营期限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
(9)股东或董事、监事姓名变更:第三方股东(董事、监事)增资登记,股东或董事、监事姓名变更确认,新股东或董事、监事整体立法确认,或第三方证明复印件
(10)股东变更: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交付的确认、新股东整体的立法确认或第三方证明复印件
法律法规、行政事务规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决策明确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公安部门出具的全套通知书和他的原材料
6.公司许可证
提交复印件的,应注明“与复印件完全一致”,并由股东盖章或签字
以上需要股东签字,股东为第三人的,由本人签字;第三人以外的股东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