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信息的验证
商标转让需要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商标受让人在签订合同前,应核实转让的商标信息,如查询商标是否侵权、是否有类似商标、是否有瑕疵等。商标受让人可以通过中国商标网对商标信息进行综合查询。
第二,双方签订合同
商标转让前,商标转让方和商标受让方应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合同中应注明转让商标的详细情况和转让费用,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3.商标转让人和商标受让人在提交商标转让材料和签订转让合同后,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转让申请书、申请转让的商标资料和证明文件,以及商标受让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4.等待商标局的批准
商标局在收到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提交的商标转让申请后6-8个月内,向双发颁发商标转让批准证书,商标转让批准证书上注明的日期为商标转让生效日期。
动词 (verb的缩写)商标转让应注意的事项
(一)转让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应当转让在相同或者近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
(2)转让申请提交后一个月,商标局将根据申请中填写的地址向受让方邮寄《受理通知书》,同时根据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向注册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副本。
(三)转让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局将根据申请中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改正。
(4)转让申请获得批准后,商标局将根据申请中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向受让人发送转让证书,并发布商标转让公告。证书上的签字日期为公告日期,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如果转让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获得批准,商标局将根据申请表中填写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邮寄通知申请人。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由一人以上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者证明只发给该代表。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当申请补发。
(七)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用任何文件与申请人联系,所有文件一律送交商标代理机构。
(八)申请的类别应当按照商标注册证认可的国际分类填写。
(九)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注意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从事生产、制造、加工、整理的经营者以自然人名义申请商标注册和转让的,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和商标图样外,还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1.个体工商户可以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名称,或者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的姓名,以申请人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以负责人名义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①负责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
2.个人合伙可以以《营业执照》登记的名称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名称,以申请人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也可以共同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以全体合伙人名义共同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①合伙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③合伙协议。
3.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签约人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①承包商的身份证;②合同。
4.依法被允许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自然人,可以凭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注册文件申请商标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