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平板电脑,很多人的第一反应肯定是苹果iPad,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平板电脑的代名词。
即使在很多厂商已经放弃抢占安卓平板市场的情况下,华为依然坚持不懈,创造了“平行地平线”。
Parallel horizon号称是Android横屏体验的革命性突破。支持双屏显示、双屏操作、左右调节,高效快捷,完美融合全屏手势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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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华为在申请“平行视觉”商标时遇到了困难。
商标编号38313111”/S2/]Parallel Vision”是华为公司于2019年5月申请的,被指定用于第9类、智能手机外壳、智能手机、触摸屏、智能手表(数据处理)等商品和服务。
但由于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了部分商品类别中指定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
为了收回商标,华为不得不向法院上诉。
本案涉及五个被引用商标-
法院认为:
1.争议商标和被引用商标在文字构成和排序上是相同的。
2.争议商标和被引商标5的“平行世界”的醒目部分与被引商标2、3的“平行世界”构成相似,发音相同。
3.争议商标在文字构成、称呼、整体外观上与引用商标4相似。
4.截至本案一审判决,被引用商标二仍为在先有效商标,仍构成商标注册申请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如果争议商标和被引用商标一、二、三、四、五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很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解。所以争议的商标除了“计步器;手印测试仪;人脸识别设备;规模;称重秤;便携式数字电子秤;红外探测器;空气体分析仪;电子钥匙(遥控装置);集成电路;电子芯片;除电插头和引用商标1、2、3、4和5以外的商品构成《商标法》第30条规定的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的类似商标。
综上,法院判决驳回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这已经不是华为第一次遇到这样尴尬的情况了。在此之前,华为疏忽大意,导致其核心芯片上的移动计算架构HiAI被合作伙伴注册,甚至一审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