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说过“共同商标”吗?
什么是“共同商标”,它有什么特点?
今天小智带你了解一下“共同商标”。
1。“通用商标”的概念
顾名思义,一个共同商标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所有。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共同享有并行使该商标专用权的同一商标称为共同商标。
2.“共同商标”VS“集体商标”
看了普通商标的定义,可能有些朋友会想到集体商标,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一个共同商标必须有两个以上的主体。如果只有一个主体,则不是共同商标;虽然集体商标的使用者很多,但是集体商标是以团队、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名义注册的。使用集体商标的本组织成员不是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的人,集体商标不是普通商标。
3.“通用商标”相关程序
申请普通商标的撤销、变更、更正、质押登记和注销时,【/s2/】应当经全体商标共有人一致同意后共同办理。
具体来说,申请应由代表提出,代表的姓名和地址应填写在申请首页的“申请人姓名/地址栏”中,其他共有人的姓名和地址应依次填写在申请的附页中。
4.转让“共同商标”[/s2/]
无论是普通商标转为一人所有,还是增加某商标作为共有人,都会改变该商标的商标所有权,需要按照规定向商标局申请转让。
共有商标归某一个人所有,需要得到所有共有人的同意。